湖北这位干部主动投案,原因是.....
天津市津南区政协原党组成员、副主席刘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主动投案;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书记、所长石志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主动投案……近期,各地纪检监察机关通报了一批主动投案的案例。对于已步入歧途者而言,相信组织、依靠组织,迷途知返、主动投案才是唯一正道。
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,主动投案成为必然选择。天网恢恢,疏而不漏。许多主动投案者反复提及的一个词就是:害怕。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政协原党组书记、主席黎家松说,“我感到十分害怕,担心问题暴露,经常夜不能寐,寝食难安,常常在半夜梦见自己被纪检监察机关带走而吓出一身冷汗。”湖北省公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李某说,“我经常失眠,有‘三怕’心理:一怕开会,二怕办公室敲门,三怕回家,怕纪委干部把我带走”。“害怕”的背后是反腐败高压态势的持续震慑,相关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政策感召,让越来越多曾以为“避过风头就安全了”的腐败分子放弃幻想,正视自己的问题。
相信组织,也是很多主动投案者的真实想法。对于犯了错误的同志,我们党历来坚持“惩前毖后、治病救人”方针,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把握政策、宽严相济,对法定从宽情形予以宽大处理,或提出从宽处罚建议。相关案例已持续释放出强烈政策信号,引导督促“问题干部”丢掉侥幸心理、放下思想包袱,相信组织,主动投案。但如果把投案当成“投机”,企图借此窥探组织掌握了多少实情,或者避重就轻,企图蒙混过关、大事化小,就会错失迷途知返的唯一机会。
是在歧路上越走越远,还是主动投案,关乎能否得到自我救赎、能否获得组织挽救。犯了错误的党员干部要相信组织、依靠组织,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、认错悔过。纪检监察机关要统筹运用党性教育、政策感召、纪法威慑,精准运用政策策略,对症下药、治病救人,规范稳妥处置主动投案,不断提升反腐败治理效能。
来源: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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